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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巴西过去60年环境保护之路

2013-07-02来源:安徽广播网

巴西是拉丁美洲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经济最发达的国家,自然条件得天独厚,自然资源蕴藏丰富。横贯北部的亚马孙河是世界上流域最广、流量最大的河流,储存了世界9%的淡水资源;有着“地球之肺”和“绿色心脏”之称的世界上最大的热带雨林——亚马孙森林,生存着世界上最大的植物群落和动物种群,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正因为如此,巴西政府十分重视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早在1981年,就已将环境立法。围绕着巴西的环保,本网记者曾韵近日采访了巴西首部环境保护法的发起者保罗·诺盖拉·内托。。

内托今年已经90岁高龄,是巴西的第一位环保人士,也是巴西政府上第一位环保秘书。50年代初期,刚过而立之年的内托便开始了他的环保之路,这条路一走就是六十年,至今都未停止。“我是生长在利用自然、利用森林的环境里,但是我最初却是毕业于圣弗朗西斯科法学院,也就是现在的圣保罗大学法学院。”

从法学院毕业七年之后,他开始学习自然保护专业。而在那个年代,圣保罗几乎没有人学习自然保护,更没有什么环保人士。内托经常开玩笑说,那个时候,全圣保罗的环保人士一辆公交车就可以装下了。但是,随着这些环保人士日益密切的交流,圣保罗的环保团队越来越壮大了,大家讨论最多的话题就是如何保护环境、保护森林。

“有一天,我收到了一封来自巴西利亚的邀请。当时的巴西政府认为必须为环境做些什么了,而在那个时代,巴西在环境问题方面的经验是零。”

在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上,巴西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主要代言人,在与发达国家争论解决环境问题的不同方法时,曾宣称“最恶劣的污染是贫困”,发展中国家的首要任务是解决贫困问题。但是,此次会议后,巴西还是对环境保护采取了许多实质性的举动,“当我刚担任联邦环境秘书长时,政府给了我三个房间和五个人。我认为我将要开始的是一项庞大的运动,在我的面前有太多的可能性了。那是一段非常困难的时期,可是也是一段有意思的时光。”

1974年到1986年期间,内托被任命为巴西联邦环境秘书长(相当于环境部长)。他和他的团队从此共同开启了巴西的环保运动,他们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开始现代意义上的环境立法。

内托说:“1981年,在讨论《国家环境政策法》的进程中,这是一部着力于规定环境事务的法律。有一次,政府和反对派一起在国会讨论环境政策的事宜。而那个时候,我既是政府方面的顾问,又是反对派的顾问。我当时特别惊讶,因为我发现所有人(政府和反对派)居然达成了共识。”

1981年,内托和他的团队完成了《国家环境政策法》的制定和颁布。这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环境基本法,也是巴西首部将环境作为整体来保护、并全面规定环境事务的法律。

不久之后,内托和他的团队向当时的反对派提出建立环境保护区和生态站,从而保护巴西丰富的“生物群”。

内托说:“当时,反对派的主席表示不明白‘生物群’这个词语,然后便把我的计划书退了回来,又叫我去了他的办公室,问我什么叫‘生物种群’,我说就是‘植物和动物’。他说‘就是这样?’然后就很幸运地,批准了(我的计划)。”

自此以后,巴西建立了首个生态站及环境保护区,旨在在全国陆地和管辖的海域内,促进对生物多样性和遗传资源的维护,保护濒临灭绝的物种、自然景观、地质、地貌、洞穴、考古、古生物和文化的自然特点,促进对自然生态的保护和修复,推动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为科学考察、研究和环境监测活动提供场所,从经济和社会方面对生物多样性进行评估,提供环保教育、自然消遣和生态旅游的条件,保护传统群体生存所需的自然资源,尊重和重视他们的知识和文化。而且,一直以来巴西生态站及环境保护区规模适度,管理有法可依,投入机制健全。

1983年,内托则作为拉美仅有的两位代表之一,参加了联合国的世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布伦特兰委员会)。他和世界各地的环保主义者们走遍世界,学习和研究环境和发展的关系。经过三年的时间,1987年,世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得出了发展经济必须减少破坏环境的结论,这份划时代的报告题为“我们共同的未来”,它指出,人类已经具备实现自身需要并且不以牺牲后代实现需要为代价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报告同时呼吁“一个健康的、绿色的经济发展新纪元”。

内托说:“当时团队有23个成员,我们委员会有最高的技术,我们讨论了各类关于(环境)的话题。每个月,我们会走访一个国家,并且会在当地做一个公开的听证会。我们确定了(在那个时代)影响环境的最大问题就是人口的膨胀。比如,我们在印度,像这样一个贫穷的国家,他们关心的话题是如何生存。”

从世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回来之后,内托又开始积极加入各大环保社团。如今,耄耋之年的内托依旧撰书立说,活跃在各环保社团之中,在各大环境会议上和公众媒体上都能听到他的声音。在他看来,在人的一生中,可以致力于一项事业并且为之奉献一生,是一件令人幸福和满足的事情。